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08:56:45 ][阅读次数:538 次]
编号:2024-028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证书(盖国用(91)字无号,登记日期:1991年6月22日,原权利人:汉俊梅),坐落地址:盖州市新兴街房山里, 建筑(宗地)面积:149.0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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