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松、周丽娜因保管不善,将村镇字第3074029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双台镇董屯村名泉河畔小区1#楼2单元401,建筑(宗地)面积:68.59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孙绍松、周丽娜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