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辽(2023)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664号
于英萃
房屋
210881005010GB00079F00012061
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开发公司6号楼东2单元6层东间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