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舒媛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8 14:43:15 ][阅读次数:117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47

田舒媛

房屋/土地

210881001005GB00042F00153071

盖州市太阳升街道办事处河南村水碧园二期住宅小区15号住宅楼3单元71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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