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辽(2019)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01号
盖州市丰华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金融、信息
210881006001GB00654F20130102
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3号楼1-2层2号
2
辽(2019)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02号
210881006001GB00654F20130103
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3号楼1-2层3号
3
辽(2019)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03号
210881006001GB00654F20130104
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3号楼1-2层4号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