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辽(2020)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60号
石太山
房屋/土地
210881005001GB00011F00123041
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山上村阳光新城12号住宅楼3单元4层1号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