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6 10:03:06 ][阅读次数:101 次]
编号:2025-004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证书(盖国用(91)字第09121号,登记日期:1991年4月14日,原权利人:史佩珍),坐落地址:盖州市新兴街西山下里, 建筑(宗地)面积:400.17㎡,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盖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006902号-2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