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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颖,证号:辽(2018)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71 号)
[发布时间:
2025-06-10 0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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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因保管不善,将辽(2018)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71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刘颖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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