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佩东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14:43:03 ][阅读次数:100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023

刘佩东

住宅

210881002006GB00007F01015051

盖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路西村龙丰园小区1号商住楼5单元51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6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盖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006902号-2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