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登记公告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不动产权知识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26 10:28:54
][阅读次数:
429
次]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证书(盖国用(91)字无号,登记日期:1991年7月29日,原权利人:刘惠香),坐落地址:盖州市站前街站前里, 建筑(宗地)面积:61.33㎡,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