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6 10:28:54 ][阅读次数:429 次]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证书(盖国用(91)字无号,登记日期:1991年7月29日,原权利人:刘惠香),坐落地址:盖州市站前街站前里, 建筑(宗地)面积:61.33㎡,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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