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盖州市人民政府(盖政[2020]282号)文件《关于同意收回盖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依职权公告作废盖州国用(2014)第065号、盖州国用(2014)第06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