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10:19:05 ][阅读次数:340 次]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证书(盖国用(91)字第09757号,登记日期:1991年7月7日,原权利人:韩胜德),坐落地址:盖州市新兴街红花峪北里, 建筑(宗地)面积:86.5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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