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14:07:38 ][阅读次数:332 次]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证书(盖国用(91)字无号,登记日期:1991年4月23日,原权利人:张强),坐落地址:盖州市长征社区大光明里, 建筑(宗地)面积:122.89㎡,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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