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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辉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5-25 15:59:27
][阅读次数: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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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因保管不善,将辽(2024)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972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辉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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