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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融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7-23 14:08:22
][阅读次数: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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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融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辽(2023)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41号、辽(2021)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872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营口融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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