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大山重工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14:14:09 ][阅读次数:117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550号

辽宁大山重工有限公司

工业

210881109005GB00004F00010001

盖州市九垄地街道办事处九垄地村

2

(2017)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550号

辽宁大山重工有限公司

工业

210881109005GB00004F00020001

盖州市九垄地街道办事处九垄地村

3

(2017)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550号

辽宁大山重工有限公司

办公

210881109005GB00004F00030001

盖州市九垄地街道办事处九垄地村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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