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登记公告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不动产权知识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7 09:39:03
][阅读次数:
225
次]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证书(盖国用(90)字无号,登记日期:1990年7月5日,原权利人:李维波),坐落地址:盖州市北关街山东会馆里, 建筑(宗地)面积:82.21㎡,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