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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海光、赵秀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8-27 09:58:33
][阅读次数: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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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海光、赵秀娟因保管不善,将辽(2017)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海光、赵秀娟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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