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权证盖字第600098275号
孙少华
住宅
210881005011GB00043F00060003
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劳动服务公司综合楼1-2层3号
2
房权证盖字第600098276号
210881005011GB00043F00060004
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劳动服务公司综合楼1-2层4号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