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少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1:12:21 ][阅读次数:191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权证盖字第600098275号

孙少华

住宅

210881005011GB00043F00060003

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劳动服务公司综合楼1-2层3号

 

2

房权证盖字第600098276号

孙少华

住宅

210881005011GB00043F00060004

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劳动服务公司综合楼1-2层4号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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