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奕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4:02:20 ][阅读次数:240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辽(2020)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457号

辽宁奕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业、金融、信息

210881105002GB00130F00010003

盖州市双台镇思拉堡村奕丰北方温泉城-多功能综合楼1-2层1号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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