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嫣然、安洪英、姜桂兰、张庆华、张馨曼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09:31:46 ][阅读次数:52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7-677550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张庆龙

住宅

盖州市太阳升街道办事处邵屯村翔润一品住宅小区31号楼1单元6层1号

辽(2018)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298号

张嫣然、安洪英、姜桂兰、张庆华、张馨曼

1

张庆龙

住宅

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工商局家属楼2号楼3单元4层正间

000021555

张嫣然、安洪英、姜桂兰、张庆华、张馨曼

 登记机构: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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