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瑞岩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12 20:06:30 ][阅读次数:2657 次]

不动产继[2018]-25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瑞岩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克福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和社区天红铭居2号楼1单元1层2号、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和社区天红铭居11号楼2单元6层4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59.43㎡、43.73㎡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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