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健因保管不善,将盖州国用(2005)字第134号(原何仁安)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万福镇万福村,建筑(宗地)面积:294平方米,用途:商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何健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