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君、于显阳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22 14:37:22 ][阅读次数:2850 次]

不动产继[2018]-36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君、于显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许国珍、王德永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兴隆社区天红铭居2期1号楼2单元3层3号;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兴隆社区天红铭居2期2号楼1层14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非住宅 
不动产面积:64.89㎡、23.10㎡
原证号:0001854号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8年11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盖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006902号-2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