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2018]-37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沈素艳、刘德明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永臣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永安之家21号楼4单元1层2号
2.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永安之家21号楼2单元6层2号
3.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永安之家20号楼1单元6层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54.25㎡、54.28㎡、77.92㎡
原证号:村镇建办执字第002246号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8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