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崇明因保管不善,盖盖国用(91)字09536号(原梁延福)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西城办事处新兴社区红花峪北里,建筑(宗地)面积:158.08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梁崇明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