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购买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地点位于盖州市红旗大街中段(兴隆大家庭斜对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0人,择优录取。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4.应往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5.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 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盖州市红旗大街中段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后三楼人事科、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张浩月(15840702929)
王 颖(15940742808)
3.报名电话:0417-7834080 0417-6775502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
(3)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四、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1550元/月,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待遇。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盖州市国土资源局所有。
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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